發(fā)布日期:2017-6-9 14:05:23 作者: 來源:
燃氣是清潔、便利、高效的能源,但燃氣具有易燃、易爆、易中毒特性,如不正確使用或使用不當,極易引發(fā)燃氣事故,直接危及生命、財產的安全。濰坊港華燃氣有限公司將燃氣安全使用常識、北京燃氣建設部“城市燃氣管理辦法”、“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(guī)定”、“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”等燃氣法律、法規(guī)告之廣大客戶,珍愛生命、關注安全,讓我們與您攜手共同保障燃氣安全。
1、使用燃氣時,注意通風換氣,且人不得遠離,以防溢水撲滅火焰而造成漏氣,引發(fā)事故。
2、停用氣(或意外突然停氣)時,必須關閉燃氣器具閥門和灶前閥。離家外出、睡覺前、見到停氣通知時,必須檢查燃氣閥門和灶前閥是否關好,做到人離火滅閥關。
3、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或已達到報廢年限的燃氣具及表具。按照國家規(guī)定,燃氣表的使用年限:人工煤氣為六年,天然氣為十年;燃氣灶具的使用年限為八年;液化氣和天然氣熱水器的使用年限為八年,人工煤氣熱水器的使用年限為六年,為了您和您的家人安全,到期必須更換。
4、不要在安裝燃氣設施的房內堆放易燃、易爆等雜物、嚴禁住人及使用其它明火設施。
5、嚴禁使用明火檢查泄漏。發(fā)現室內燃氣設施或燃氣用具異常、泄露時,應立即關閉閥門,開窗通風,禁止一切引起火花的活動(如開關電器)。在遠離泄露處的安全地方切斷電源,嚴禁動用明火,并及時撥打市政服務熱線12319(嚴禁使用該室內電話)。
6、連接燃氣用具的膠管應使用專用燃氣膠管,每2年更換一次,膠管兩端應用管卡固定、防止脫落,膠管長度不宜超過1.5米。嚴禁使用過期、劣質膠管,不得穿墻使用,并請定期檢查,發(fā)現老化、龜裂、烤焦、鼠蟲齒咬痕跡,應立即更換。
7、盜用燃氣、損壞燃氣設施不但危及生命,而且嚴重違法。
8、請不要擅自拆除、改裝、移動、包裝燃氣設施,不要在燃氣管道上搭掛重物、拴鎖自行車、摩托車等物品,或做接地線使用。
10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《城鎮(zhèn)燃氣設施運行、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(guī)程》要求,燃氣客戶應積極安裝燃氣濃度報警器,以達到泄露報警、避免事故發(fā)生的目的,做好自我防護。
11、應積極協助和配合濰坊港華燃氣有限公司對燃氣設施進行檢查、維護、搶修工作。
12、為了您的居家安全,建議到濰坊港華客戶服務中心購買帶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灶具。
14、維護城市燃氣管網安全,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,當發(fā)現損壞管網行為和管網漏氣時,公民都有向燃氣公司報警的義務和權利。 根據《辦法》,市城管局是我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,負責燃氣管道設施保護的監(jiān)督管理,其所屬的市燃氣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監(jiān)督管理。各市、區(qū)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(qū)內燃氣管道設施保護的監(jiān)督管理。管道燃氣經營企業(yè)依規(guī)劃實施市政燃氣管道設施建設,應報屬地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,辦理《建設工程規(guī)劃許可證》。所在地規(guī)劃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法受理審批。管道燃氣經營企業(yè)應當按照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方案進行建設,并報本級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備案。
管道燃氣經營企業(yè)應當制訂燃氣管道設施突發(fā)事件應急預案。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備案;建立健全巡查、維護制度,定期巡查、維護燃氣管道設施,消除安全隱患,確保運行安全;向社會公布搶險搶修電話,并設專崗每天24小時值班。管道燃氣經營企業(yè)應當依照法規(guī)、國家行業(yè)標準定期對居民用戶的燃氣管道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,并對用戶安全用氣給予技術指導,發(fā)放安全宣傳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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